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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及禹州疫情应急保供物资车辆通行证开始办理

关于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保供物资车辆通行证办理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复产复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办理许昌及本市辖区内应急保供物资车辆通行证。


适用范围

适用于疫情期间许昌及我市辖区内各类应急保供物资的运输车辆。在市防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许昌市现代物流重点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由商务局会同发改(粮油)、交通运输、工信、农业农村、供销、邮政管理等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单位统一发放。一车一证、出车必带。

办理程序

有需求的企业单位对口向商务、发改(粮油)、交通运输、公安、工信、农业农村、供销、邮政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承诺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经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商务局统一核发;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对口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报承诺书,经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商务局统一核发。商务局实行总量控制和调配。

使用期限

河南省、许昌市及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

有关要求

确保畅通

对持有通行证的应急保供物资车辆,要确保持证车辆在本辖区范围内的通行通畅,实行绿色通道政策,优先快速通行。

加强监管

商务、发改(粮油)、交通运输、公安、工信、农业农村、供销、邮政管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控制通行证核发,既要保证疫情防控到位,又要保证应急保供物资配送到位;要加大抽检力度,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违规使用通行证、假冒应急运输车辆等行为。

做好防护

持证单位在出车前、收车后做好车辆消毒,驾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要加强司乘人员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定期测量体温、采取消杀措施。一经发现司乘人员有体温异常等情况的,收回通行证。

发证单位:禹州市商务局

办公地址:党政综合大楼430房间

联系电话:0374—8279660

18637487533
来源: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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