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小编在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中心收到了一条侵权投诉。
投诉单号:425438335
投诉分类:冒充他人
投诉时间:2018-11-26 14:39:57
投诉状态:侵权投诉审核中,平台会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处理,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点击详情。
点击详情,一看不得了。
我被投诉冒充他人了!
2016年6月,禹州市人民政府与万里运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简称“禹州公交”。该账户直接冒用我公司名称,请贵方认真审核,取缔该公众号。
然后我又到消息管理中发现一名用户的留言:
看到此,我吓了一跳,我这是摊上事了。
事实真的如此吗?关注禹州公交公众号的大家关注后都会收到一条这样的消息:
你好,欢迎关注禹州公交。
菜单栏【智能公交】自动识别你所在位置,输入目的地自动计算最优公交路线;
禹州公交线路查询请公众号回复线路对应数字:
例如1路公交直接回复“1”就能获取1路公交的线路图版和地图版。
声明:本号非官方公众号,权威信息请关注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yzggjt)。
因为倡导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加上获取公交线路信息的不便,本号才设立,设立之初就是为了方便禹州市民出行,服务来禹州的朋友从来没有,以后也不会有违法违规的运营。
在今年6月更是结合自己的网络知识开发了“禹州公交”小程序,虽然没有禹州行APP掐点坐公交的便捷,但是因为其即搜即用,去了外地也能用的特性,已经累计服务了成百上千市民。
今年10月,整合禹州行APP把禹州公交现运营的线路的图片版分享给大家,让更多的人更便捷的在禹州享受公交出行的便利。
突然间的,遇到一个声称公交公司的“直播禹州-李龙13733600087”来打假,那么既然来打假小编就先把你这个李鬼给揪出来。
一、从他的昵称上能够看到他的姓名和电话,其中137336****和侵权投诉留下的电话一致,但是权利人的联系人填写的是“陈**”,非李龙。
二、来看“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其公众号的注册日期为“2016年09月27日”,账号主体为个人
最新发的消息下面添加了流量主
那么冲突就来了,为什么“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是个人号,但是侵权投诉中使用企业的信息来投诉的呢?
结论不言而喻:利益!
我在其消息中再次明确的答复,禹州公交微信公众号非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官方账号,那么名称为“禹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敢这样告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