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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颍川街道寨子村获评“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村级)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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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民政部发布了首批

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公示,

全国23个县(市、区、旗)、

7个乡(镇)、104个村(农村社区)

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精彩禹州”发现,

禹州市颍川街道寨子村榜上有名!

获评“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村级)示范单位”!

寨子村整体规划↑↑↑

禹州市颍川办事处寨子村位于禹州市城东新区,辖三个自然村(寨子、五里堡、郭庄)11个居民小组,共有4632口人,人均纯收入17000多元,城中村改造累计开工面积约达119万平方米。

禹州市主要领导到寨子村调研城中村改造工作↑↑↑

在新农合、养老保险,60岁以上养老补助,大学生奖励,贫困户帮扶,特困户救助慰问等方面每年都会投入100多万元资金。

寨子村开展看望慰问活动↑↑↑

近年来,颍川办寨子村实施棚户区改造,把一个经济不发达、村容村貌脏乱差的落后村,建设成为富裕、整洁、群众安居乐业的新型城镇化示范社区,先后获得河南省文明村、全国文明村等多项殊荣,今年4月份被省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先进示范社区。

寨子村荣获全国文明村↑↑↑

据了解,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要求很高,必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比如使用清洁能源的农户比例达70%以上,饮水安全覆盖率100%,卫生厕所普及率80%以上;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辐射半径不超过3公里;还要有警务室、微型消防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种服务设施。此外,农村社区居民关系和谐,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等软指标也非常重要。

寨子村开展义诊活动↑↑↑

说起禹州寨子村

应该所有的禹州人都不陌生

 

我们相信颍川办寨子村

绝不会就此停下步伐!

作为禹州人,

我们期待有更多的村(社区)荣获

“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禹州人民越来越幸福!

编辑:金银龙

来源:颍川办 潘高峰 摄影:耿亚伟 陈海涛

禹州投入近97亿元,年底将办好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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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

我市确定了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

2017年马上就结束了,

各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展如何?

今天下午,禹州市召开

2017年禹州市十件民生实事

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

通报今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2017年12月22日上午,禹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李涛主持并发布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的进展情况。教体局副局长刘艺, 卫计委副主任郑庆新,住建局副局长连先进 ,食药监局副局长杨兴灿 ,公安局副局长崔国辉出席发布会,为大家介绍“2017年禹州市十件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禹州市农林局、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局、水务局、残联、国土局、文广局、体育局、交通局、粮食中心等单位和颍河网、禹州电视台。禹州通讯、禹州关注、本地头条、禹州网谈等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今年市政府共投入96.91亿元,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实施惠农强农政策、健全医疗卫生网络、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交通系统工程、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平安城市建设等十件民生实事。为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措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狠抓进度,确保了十件民生实事各项任务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十件民生实事共29项具体任务,已完成20项;正在有序推进9项,年底前可顺利完成。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件民生实事

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改善

全力提升城乡生活质量

(8.624亿元)

一是投入8.6亿元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我市已成功打造人居环境先进村525个、美丽乡村209个、美丽乡村群22个,河南省十佳美丽乡村1个(神垕镇)、美丽宜居村庄2个(花石镇河东张庄、郭连镇课张村),全国生态文化村1个(文殊镇陈南村)、全国美丽宜居村庄2个(磨街乡大涧村、孙庄村),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个(花石镇河东张庄村)。二是投入240万元实施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目前,颍河大街2座、滨河路东段1座独立公厕及夏禹公园4座公厕已完工并投用;钧官窑路垃圾中转站和腾飞路复合式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已基本完工,年底前投用。

件民生实事

加强教育设施建设

增加教育资源供给

(7.358279亿元)

一是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计划(2017年-2019年)进展顺利,今年投入5.25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39个(中小学32个幼儿园7个),现已全部完工,全市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二是改薄工程进展顺利,投入5574.79万元实施10所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建设项目。目前,8所已经竣工,其余2所已基本完工。投入282万元为19个乡镇35所中小学配备图书14.1万册项目,已按计划全部配备到位。三是两所幼儿园建设进展顺利,其中市直第五幼儿园项目投入1200万元,目前主体已经完工,正在进行消防和防水设施施工,年底可如期竣工,明年春季实现招生。投入1700万元开工建设职工幼儿园项目,所有前期审批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年底前可实现开工建设的目标任务。四是投入326万元在原钧台中心学校和二高校址扩建成钧台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已经建成投用,今年秋季顺利实现招生。五是投入1.2亿元开展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经过全市上下的辛勤努力,我市于11月23日通过国务院督导委员会组织的评估验收,已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第三件民生实事

实施惠农强农政策

促进农业增产农户保收

(2.79748亿元)

一是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2016-2017年全市小麦保险投保面积共56.25万亩,市财政共补贴保费227.8万元。今年我市小麦因倒伏、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市24乡镇办、300多个行政村、4.9万亩小麦不同程度受损减产,中原农险公司共理赔农户779万元,降低了农户经济损失,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山岗区种植结构调整工作。目前已完成西部、西南部、西北部山岗区20万亩的种植结构调整任务。三是投入2.7747亿元实施农田水利工程。目前,高标准农田工程今年共建成9.37万亩,已超额完成今年6万亩的目标任务,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田间工程、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年底前项目完工后将进一步增强农业稳产增产能力。

第四件民生实事

健全医疗卫生网络

扩大卫生服务供给

(938.373万元)

一是建立市、乡两级救治网络体系我市26个基层急救信息站点,每个站点费用10万元,共260万元由许昌市财政负担。1个县级急救中心(市人民医院)建设,由县级财政负担。我市已投入急危重症三级救治网络建设硬件建设集中招标采购资金618.373万元(用于大型综合急救车两辆、县级急救中心建设),由许昌市统一进行招标采购。目前,许昌市招标采购工作已完成,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12月底前完成救治网络体系建设任务。 二是实施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工程。我市以现有四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合理配置城镇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投入60余万元增添医疗设备器械,核定机构人员编制121人,专职医、护、公共卫生人员满足工作需要,每年参加省、市级专业培训20余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三是继续实施0至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目前,全市已筛查患儿142人,对符合条件的83名残疾儿童转诊到郑大四附院、许昌儿童医院免费进行康复治疗,均取得了较好的康复效果。

第五件民生实事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

(71.07234亿元)

    一是住房困难群众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对前三季度符合条件的251户635人的住房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正在对第四季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申报户进行资格联审、查档工作,年底前完成审核发放工作。二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工作。2017年主要是对和谐家园小区2632套、幸福苑小区800套和圣达环保保障房小区的598套公租房进行组织分配,目前,和谐家园小区和幸福苑小区已全部分配完毕;圣达环保小区598套已全部联审完毕,12月中旬开始分配。三是投入1561.4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今年许昌市下达危房改造任务210户,市住建局经过两轮精准认定,共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582户(维修310户,新建272户)。目前已全部完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23.4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危改户“一卡通”账户中,已超额完成任务。另外,对近期全市新排查认定的C级、D级危房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A级、B级危房,市政府投入838万元进行修缮,切实改善了贫困家庭的住房条件。四是投入71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2017年,我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2个(纳入省台账7个、社会投资5个),计划总投资约13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1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71.62亿元,占年度总投资的101%;开工建设7955套(货币化安置7500套、实物安置455套);圆满完成了我市2017年棚改目标任务。五是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对全市住宅小区进行排查,共排查消防隐患268处,已整改254处;督促住宅小区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57座,制作消防安全公示栏817个。

件民生实事

加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0.6863亿元)

一是投入2000万元实施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目前,已完成顺店镇、褚河镇、磨街乡等14个乡镇的整合整转工作,花石镇、方山镇、鸿畅镇等8个乡镇正在整转中,12月底前可完成整转任务。农村数字电视整转户数现已突破10万户。二是投入263万元体育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市体育服务中心已发放87套一场两台、87套健身路径,以及“新农体”(一个篮球场、6件健身器材)60套,目前已全部安装到位。三是投入4600万元实施禹神快速通道及鸠神旅游通道自行车慢行车道建设工程。其中禹神快速通道慢行系统投资600万元,鸠神旅游通道投资4000万元,目前已全部完工并通车,有力地整合西部鸠山、磨街、神垕三个乡镇的旅游资源,促进沿线乡镇的旅游业发展。

件民生实事

打造绿色交通系统

方便市民便捷出行

(1.87亿元)

投入1.87亿元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一是我市于2017年6月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县(区、市)。目前,已完成对原3家城市公交公司、24条线路、224台公交车的改造工作,并开通公交线路15条,投入公交车辆140台(含100台新能源公交车),发行全国交通“一卡通”,实行一元票价(刷卡8毛)惠民政策,办理“老年卡”和“拥军卡”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政策。二是引进投放OFO共享单车1000辆、小蜜蜂共享电动自行车2000辆,新投运301台出租汽车,加上公共自行车已经完全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解决了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为市民提供了绿色、便捷的出行环境。

第八件民生实事

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23万元)

一是投入78万元建设“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目前,市粮食中心已在南五里的0918粮食储备库建成一家名为禹州市成翔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的“放心粮油”配送中心,该配送中心以中粮集团为战略合作伙伴,所经营配送的所有粮油产品均属中粮集团的大品牌。在城区及部分乡镇已规范建立 “放心粮油”店23家,另有9家粮油店已整改到位,12月中旬前可验收挂牌;其余8家申请店正在规范改造提升,12月底前可按时完成任务。二是投入45万元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目前,已打造210家餐饮店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已超额完成年初确定50家的目标任务。

第九件民生实事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4.1186亿元)

一是投入2.44亿元建设白沙水厂供水工程。主要是解决我市西北部山岗区7个乡镇96个行政村15.3万人的饮水问题。目前,水厂已完工具备通水条件,正在调试通水。二是投入1.17亿元建设禹州水厂(神垕、文殊)管网延伸供水工程。利用文殊和神垕两座水厂进行水质处理后,通过管网延伸工程和调水工程,解决文殊、磨街、鸿畅、方岗、顺店5个乡镇12.21万人的饮水问题。目前,主管网已施工完毕,正在调试,年底前通水。三是投入5086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十二五结余资金项目涉及19个乡镇68个行政村10.68万人,省定53个贫困村排查后需解决10个乡镇24个贫困村13585人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90%,12月底前全部完工通水。

  

第十件民生实事

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3318万元)

一是投入3218万元实施平安城市建设(五期)项目主要任务是建设1220路高清智能监控系统。目前,已完成基础浇筑和立杆工作,光缆敷设、相机安装已完成80%,12月底完工后,我市治安监控数量将达到2952路,在许昌各县市中,安装数量最多,有力地打击和震慑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投入100万元建设物联网智能电动自行车防盗系统。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备案车辆32000辆。通过物联网电动自行车管控平台,目前共侦破涉及电动自行车被盗丢失案事件28起,追回28起,抓获嫌疑人6名,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下一步,市政府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倒排工期,建立日推进台账,压茬推进,全力保障民生实事年底前按时完工,充分发挥民生项目的社会效应,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禹州市人民法院公布2017年最后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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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相当一部分债务人罔顾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不仅不自觉履行义务,反而采取各种手段对抗执行,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司法公信力,破坏了“诚实守约”的社会风尚。公布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种信用惩戒,目的是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禹州市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公布2017年最后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付国禄,住禹州市远航路11号。执行标的:895万元。

赵三军,住禹州市陈家坊街1号。执行标的:100万元及利息。

艾宁宁,住禹州市文殊镇皂角坪村2组。执行标的:2万元。

安建军,住禹州市黄家口街26号。执行标的:110万元。

包晓辉,住禹州市文殊镇泉沟村2组。执行标的:100万元。

本晶晶,住长葛市建设办王庄村226号。执行标的:15万元。

卜红领,住禹州市古城镇刘楼村3组。执行标的:10万元及利息。

蔡伟伟,住禹州市梁北镇大席店村3组。执行标的:200万元。

曹菊,住禹州市张得镇柳树堂村6组。执行标的:20万元。

常军正,住禹州市范坡村1组。执行标的:1万元。

艾营,住禹州市顺店镇顺南村12组。执行标的:115万元。

安东山,住禹州市安庄路260号。执行标的:7万元。

白巧红,住禹州市西大街135号。执行标的:90万元。

白志锋,住禹州市朱阁镇吓水河村3组。执行标的:6.5万元。

包双印,住禹州市文殊镇泉沟村3组。执行标的:9万元。

蔡建武,住禹州市颍河路市金属回收公司院。执行标的:20万元。

樊中山,住禹州市建设路建设局家属院。执行标的:10万元。

董长岭,住禹州市花石镇神林店村4组。执行标的:67万元。

董银涛,住禹州市文殊镇顾庄村9组。执行标的:100万元。

丁创生,住禹州市火龙镇丁庄村3组。执行标的:20万元。

党建伟,住禹州市浅井镇马沟村8组。执行标的:56万元。

党红伟,住禹州市浅井镇马沟村3组。执行标的:56万元。

常小飞,住禹州市火龙镇关帝庙村1组。执行标的:10万元。

常松甫,住禹州市南大街93号。执行标的:10万元。

陈国岭,住禹州市新峰矿务局一矿家属院1号。执行标的:5万元。

陈小山,住禹州市梁北镇军张村3组。执行标的:5万元。

陈晓华,住新密市青屏办新庄24号。执行标的:28万元。

董松林,住禹州市滨河路红星小区。执行标的:5万元。

程世伟,住禹州市方山镇方山村12组。执行标的:3万元。

陈占华,住禹州市褚河镇陈楼。执行标的:28.642万元。

方高沛,住禹州市文卫路9号。执行标的:3.5万元。

方华平,住禹州市南大街104号。执行标的:20万元。

方琦峰,住禹州市迎下街42号。执行标的:18万元。

高金阁,住禹州市黄家口街26号。执行标的:110万元。

高素阁,住禹州市火龙镇政府家属院1号。执行标的:20万元。

耿君帅,住禹州市韩城办西街村11组。执行标的:30万元。

郭春然,住禹州市梁北镇郭村4组。执行标的:28万元。

郭国建,住禹州市花石镇蜂王湾村5组。执行标的:5万元。

郭绍军,住禹州市博雅苑小区15号楼。执行标的:5万元。

郭营利,住禹州市方山镇煤矿院。执行标的:9.5万元。

郭中伟,住禹州市无梁镇郭庄村7组。执行标的:5万元。

韩国栋,住禹州市夏都办五里堡。执行标的:17万元。

郝彩娟,住禹州市文殊镇杨园村5组。执行标的:45万元。

郝书现,住禹州市黄家口街26号。执行标的:1万元。

贺长虹,住禹州市颍川东路二车队家属院。执行标的:28万元。

焦书海,住禹州市朱阁镇朱阁村2组。执行标的:30万元。

姜书军,住禹州市颍川办创业路25号。执行标的:40万元。

贾河龙,住禹州市火龙镇龙东村6组。执行标的:4.1万元。

冀温芳,住禹州市范坡镇翟闫村7组。执行标的:1.5万元。

冀松志,住禹州市鸿畅镇冀村6组,执行标的:2.21万元。

黄新奇,住禹州市古钧台东西街25号。执行标的:35万元。

黄晓娟,住禹州市文殊镇贺庙村6组。执行标的:30万元。

侯金萍,住禹州市东大街70号。执行标的:110万元。

侯贵斌,住禹州市无梁镇政府家属院。执行标的:90万元。

贾高杰,住禹州市鸿畅镇贾湾村7组。执行标的:20万元。

贾维峰,住禹州市钧台办花园村贾庄8组。执行标的:9.4万元。

李春花,住禹州市鸿畅镇孟大沟村3组。执行标的:150万元。

李自领,住禹州市文殊镇顾庄村9组。执行标的:100万元。

刘明轩,住禹州市文殊镇周垌村4组。执行标的:60万元。

米合生,住禹州市火龙镇米庄村1组。执行标的:7万元。

桑月仁,住禹州市苌庄乡桑庄村1组。执行标的:5万元。

王春然,住禹州市梁北镇苏沟村4组。执行标的:9.5万元。

王国志,住禹州市方岗镇西炉村10组。执行标的:6万元。

王献忠,住禹州市浅井镇张垌村2组。执行标的:56万元。

王永志,住禹州市花石镇王庄村3组。执行标的:10万元。

王玉玺,住禹州市颍川办金坡村6组。执行标的:20万元。

薛建国,住禹州市文殊镇薛河村3组。执行标的:15万元。

燕长河,住禹州市钧台办前井村。执行标的:5.4万元。

袁世远,住禹州市顺店镇西袁庄村2组。执行标的:6.8737万元。

赵航,住禹州市滨河路5号。执行标的:40万元及利息。

好消息!刘月霞、张晓辉、杨玉中、南林坡、张国芳、朱有国等35人被评为位市级“非遗”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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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日前公布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我市又有35人成为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项目涉及4个类别11个项目。分别为:民间文学类(1人):刘月霞(大禹神话传说),传统美术类(3人):张晓辉、尹高峰、孙凤云(禹州剪纸),传统技艺类(28人)杨玉中、郭君健、苗晓雨、王文珂、张红伟、刘钫钫、任凯歌、王现峰、李向磊、刘中玄、李雪亚、秦晓航、苏永超、赵松义(钧瓷烧制技艺)南林坡、张国卿、宋占勇、朱秋莲、叶文卿、朱彦锋(禹州中药加工炮制技艺)张国芳、郭豪非、江书焕(顺店刺绣)孙继周(禹州粉条制作技艺)刘文跃(扒村瓷烧制技艺)刘永正(刘沟豆腐制作技艺)卢俊岭、卢占召(传世卢窑钧瓷烧制技艺),民俗类(3人):朱有国(禹州药会)王根选、杜少伟(顺店打铁花)。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经市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1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56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15人。

网传禹州节假日车辆不限行?快看权威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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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禹州节假日车辆不限行?快看权威答复!

问:周六周日限行吗?限行分时间段吗?比如8:00-20:00,还是全天限行。还有节日限行吗?
答:
您好!来信收悉,经查, 禹州市限行区域: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新豫S103线以西、西环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
限行时间:2017年12月4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
限行规定: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号牌末尾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交通管制措施。
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我市限行标准是按照公历日期的单双日对应车牌号最后一位数的单双号限行,时间是12月份的一整月时间,节假日期间也限行,我市公安部门已开展路口限号车辆的查处行动并同时进行电子眼监控拍摄,请市民按照规定出行。感谢您的来信!
来源:书记市长信箱